(7)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建设。科学编制和完善县镇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并依法组织实施。重点建设一批小城镇供水、供气、道路、绿化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将县城和重点镇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列入市重大工程建设计划。鼓励各类法人和自然人以多种形式参与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开发建设。坚持以产业兴镇,根据本地区资源特点和城镇功能定位,发展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工业重镇、商贸重镇、交通枢纽重镇、旅游古镇等。
(8)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山区小流域治理。加强以林业为主的生态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大力发展县域交通事业,提高高速公路通县区的比重,市到县公路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十一五”末期,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都要通油路。加快县域电网建设,改革农村电网管理体制。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县域信息资源,大力推进“百万农民上网工程”。加强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农村雷电灾害防御气象服务工作。
(9)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精简县乡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度,积极培育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促进规模化经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乡镇企业产权、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集体林权制度和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支持县域工业企业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对重点企业在出口研发、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老工业基地出口贴息、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推进县域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积极承接国内发达地区和城市的产业转移,大力发展配套产业,在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上实现新突破。
(10)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重点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教育,使农村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现有劳动力掌握1至 2门实用技术。继续实施“一所村小一名大学生计划”。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全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以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力度,加强农村卫生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援农村,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健全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进一步落实“五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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