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6年4月6日 辽委发[2006]9号)


  发展县域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是确保我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支撑。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工业化为主导、城镇化为支撑,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带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后劲增强的目标,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力度;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更好的体制环境;坚持扩大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把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切实把经济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改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各方面积极性,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
  (3)发展目标。到2010年,基本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确保经济增长速度和效益增幅持续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沿海省份平均水平,确保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具体目标:
  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县域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十一五”末达到55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比2005年翻一番,地区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4%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以上。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县域工业,每县形成3至5个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新增5至10个税收超千万元的支柱企业,培育1至2个优势产业集群,综合能耗大幅度下降。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时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超过“十五”时期的平均水平,现有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260万低收入人口收入明显增加,缩小收入差距。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乡村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