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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安徽银监局关于加快全省银行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十三)高效发展银行中间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发展中间业务为重点,优化资产结构和盈利模式。进一步规范发展代理业务、理财业务和银行卡业务,改进营销手段和服务方式,抓紧完善中间业务的定价机制,提高中间业务的盈利水平和比重。
  (十四)健康发展信托业务。国元信托投资公司、合肥兴泰信托投资公司要抓住发展时机,大力拓展市场,规范发展业务,不断扩大业务规模。2006年发售信托产品达到20-25亿元,在新业务拓展上也要有所突破。
  四、切实提高银行业的资产质量
  (十五)明确银行业发展质量的目标。2006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率下降2个百分点;经营利润增长20%以上;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法人银行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达到10%以上。全年不发生大的银行业风险问题。风险评级和质量考核结果实现达标升级,徽商银行达到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水平,全国性商业银行安徽省(合肥)分行在本系统的等次上升1-2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排名提升到全国前十名,国元信托投资公司、兴泰信托投资公司均进入全国二类公司以上行列,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本系统处于较好位次。
  (十六)全力防范各类银行案件的发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银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制度。实行案件专项治理“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认真做好案件风险排查和堵漏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建立案件预防的长效机制,强化问责机制,深入开展预防金融职务犯罪活动,确保我省银行系统不出大案要案。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安全警卫及安全人员培训方面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帮助。
  五、发挥银行业团队的合力作用
  (十七)培养和发扬团队精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加强配合,进一步完善共同磋商机制、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发挥集中支持的优势,增强银行团队的合力作用,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壮大自身。
  (十八)共同推进信用安徽建设。银行业要积极参加信用安徽建设,重点抓好个人消费信贷、企业融资信息等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制度。继续在全省开展银行诚信客户评选活动,逐步将诚信客户证书由荣誉证变为贷款优先证和通行证,给诚实守信客户以更多的优惠、便利和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联手制裁逃废债企业,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进行联合抵制和打击。防范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交叉违约风险的发生;省银行业协会要建立并落实“黑名单”制度,定期审查并公布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名单,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有关银行维护自身债权。
  (十九)深化业务合作,共同开拓市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规范代理业务,扩大委托业务,创新交叉业务和综合业务。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要帮助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处置不良资产。政策性银行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积极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拓宽资产业务范围。邮政储蓄机构要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探索邮政储蓄资金的有效运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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