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六)促进银行资产业务的快速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扩大资产规模,优化资产结构。2006年,力争全省银行资产总量增加1000亿元,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年新增贷款700亿元,增幅高于上年水平。以后年度力争每年贷款增幅均不低于两位数。
(七)大力推进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全民创业、扩大就业”的要求,认真落实银监会的指导意见。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单独对各银行小企业贷款情况进行考核,使小企业贷款保持较快的增长水平。有条件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徽商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成立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贷款经营部,加强小企业信贷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小企业贷款营销策略,通过开办动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贷款等新型贷款品种,完善信贷服务模式。各银行要单独下达对小企业的贷款计划,单独实施考核,全力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小企业加快发展;要主动加强与小企业的联系,培育新的优质客户。对小企业贷款,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授信审批程序,合理进行风险定价,确保每年对小企业贷款的增速高于全省本行贷款平均增速。
(八)加大对县域经济和园区建设的信贷投入。从2006年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县域贷款额度,应保持一定的增长幅度,特别要重点支持各县域内省级园区建设。监管部门应对金融机构县域经济信贷投入单独进行监测,各银行要适当放宽县域信贷授信额度,扩大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逐年提高县域存贷比。
(九)大力发展“三农”信贷业务。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力争“三农”贷款增幅不低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长水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于基本农户要积极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贷款面要达到50%;对于种养殖产业大户推广联户担保贷款;对于公司化组织推行担保抵押或差额抵押贷款;县(市)联社要开展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力争使“三农”贷款业务占到农村信用社当年新增贷款的70%以上。
(十)稳步发展重点客户贷款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园区的信贷投入;加快拓展列入“861”行动计划骨干企业的贷款业务,围绕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发放银团贷款,使重点客户贷款保持一定的增长水平,培育和支持我省的支柱型企业。
(十一)大力开展全民创业及消费信贷业务。结合全民创业工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时推出有稳定收入、信用程度较高的个人为一般创业人员提供小额信贷担保的创业贷款业务,各经办银行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各地要采取企业筹集、社会筹措、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充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灵活运用抵押、质押和保证等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方式,大力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创新面向一般客户的消费类金融产品,规范发展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业务,扩大非传统性住房抵押贷款,推出更多的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提高消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十二)规范发展存款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做好存款组织工作,提高人均组织存款水平,保持存款稳定增长,为资产业务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2006年努力实现各项存款增加900亿元、年末各项存款余额突破7000亿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