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办2006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2006〕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纠风办《2006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纠正不正之风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纳入全局工作通盘考虑,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逐步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6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省政府纠风办 二○○六年三月九日)
2006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务求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有新成效,在解决不正之风深层次问题上有新突破,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有新进展,为实现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继续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认真落实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标准和范围,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强化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审批和控制学校新建项目及其规模和标准,禁止学校高额举债、超前发展,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整顿和规范,着重解决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高收费问题。切实加强对示范校或星级校创建活动的监管。严禁教师私自办补习班。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考试等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的投入,保障学校必需的公用经费。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严禁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市)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