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联社要进一步规范和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要进一步改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合理安排信贷资金,对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有可靠收入来源的农户和个体经营户,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简化贷款手续;对专业户、致富能手、特色农业和创汇农业加大贷款授信额度,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和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投资收益周转期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生产周期长、投资大、回报慢的可适当开办中长期贷款;对入股社员和不同经营项目实行优惠利率和差别利率政策。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小额信用贷款对象由传统的种养户向加工户、个体工商户、科技示范户等扩展,扩大支持和服务的范围。探索推广联保贷款方式,发展农户联保小组,提倡不同经营项目之间交叉担保,主要支持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多种经营、个体工商户等贷款。
(二) 全民创业信贷支持工程。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把支持县域全民创业作为自身业务发展的着力点之一,作为提供社区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好全民创业信贷支持工程。各县联社要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农民创业的意愿,制定支持农民创业的信贷计划,创新贷款品种,安排一定数量的信贷资金,对农民自我创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给予贷款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县域城镇居民创业贷款和再就业贷款,逐步解决自主创业中的融资难问题。
(三) 中小企业信贷促进工程。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业务拓展的重点之一,加大对各类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村信用社每年新增贷款的30%以上要用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每个县联社每年与20户以上中小企业新建业务关系;5年用于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增加150亿元以上,支持中小企业5000户以上。
各县联社要切实转变经营理念,认真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办法,创新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机制,建立与中小企业联系制度,建立辖区内中小企业信息档案,及时掌握中小企业生产、销售、资金和资信情况,主动开展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营销,改进服务手段与方式,发掘和培育新的优质客户群体。对贷款需求量大,但产品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优、市场前景好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招商引进的企业、“三外”企业,要充分利用社团贷款等方式,加大信贷投入,巩固和扩大优质客户资源。
(四) 农业产业化信贷促进工程。从服务“三农”的高度,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全省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升。“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村信用社用于农业产业化企业信贷投入要达到80亿元以上,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不少于5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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