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信访工作
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整体改革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提高认识,顾全大局,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要面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做好引导性宣传,通过印发小册子或致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信等方式讲明政策,同时要公示学生可入读学校的名单、条件和程序,增强透明度。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义务教育的发展情况以及近年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情况。
各区县要完善监督机制,做好信访工作。要向社会公布学校和区县的咨询和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地向市民解释相关政策,接受质询,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树立首都教育的形象,保持社会的稳定。
附件:1.北京市2004年小学入学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2.北京市2004年初中入学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二○○四年四月七日
附件1
北京市2004年小学入学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4月23日前
各区县教委将本区县小学入学办法报市教委备案
5月 1日始
民办学校、经批准在较大范围接收新生的学校和有特殊入学要求的学校,公布经区县教委审批的接收新生入学广告
5月20日始
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民办学校进行小学入学登记
6月 1日前
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民办学校发小学"入学通知书"
6月12日--13日(公休日)
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6月30日
盲人学校、聋人学校、专收智力残疾儿童的学校(班)进行入学登记
7月 8日--9日
各小学、盲人学校、聋人学校、专收智力残疾儿童的学校(班)发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20日前
区县教委向市教委报送小学入学快报表
10月15日前
区县教委向市教委报小学入学工作书面总结
附件2
北京市2004年初中入学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4月18日前
城近郊区教委向市教委体育美育处报送初中接收文体、科技特长生计划
4月23日前
各区县教委将本区县初中入学办法报市教委备案
4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