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负责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具体工作。
十四、王永明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力度,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审批行为;推行网上审批,构建全省网上并联审批系统。省发改委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经贸委、省法制办、省工商局、省监察厅等单位参与。
(二)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公示和代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省发改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参与。
(三)深化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推行网上招标投标,推进县(市)、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省监察厅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电力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机关事务局等参与。
(四)加强对《
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省发改委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等有关单位参与。
(五)深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办事机制。省发改委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参与。
(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杜绝内河航道“三乱”。省纠风办牵头,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参与。
十五、盛昌黎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等政策,认真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规范高等学校收费,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纠风办参与。
(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纠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为;加强对医药价格、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认真清理和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改进和完善药品招投标制度。省卫生厅牵头,省纠风办、省发改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参与。
(三)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推行收费公示、收费听证、收费审计及校务公开等制度。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