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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力度,重视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纪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省监察厅等有关单位参与。
  (三)深入推进巡视工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负责具体工作。
  (四)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管理、服务和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市级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参与。
  (五)加强对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
  八、陈敏尔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廉政文化“六进”工程,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省纪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农办、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国资委、省妇联、省级新闻单位参与。
  (二)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新闻出版局、省纠风办参与。
  九、马以芝同志
  对省军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十、章猛进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对《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改委、省法制办、省劳动保障厅、省监察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纠风办等有关单位参与。
  (二)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监管体制,健全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强化内控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省政府办公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保监局、省金融办负责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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