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别是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防止和查纠“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纪委、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参与。
(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好《
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力度,重视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纪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省监察厅等有关单位参与。
(三)加强对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
五、夏宝龙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大案要案。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杭州海关等有关单位配合。
(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公开审判和检务公开制度,健全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省委政法委牵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参与。
(三)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等有关单位参与。
(四)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廉政文化“六进”工程,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省纪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农办、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国资委、省妇联、省级新闻单位参与。
(五)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新闻出版局、省纠风办参与。
六、王国平同志
对杭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七、斯鑫良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别是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防止和查纠“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纪委、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