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对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整治力度。对于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要严厉查处、坚决取缔。
(六)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已纳入整顿和监管重点的食品品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重点项目、产品质量长期不稳定的中小企业、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及时公布食品监督抽查结果,曝光一批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企业和产品,宣传一批质量安全有保障的企业和产品。
(七)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各地要将小作坊的监管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对小作坊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采取巡查、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措施,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季节性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两申报”制度,要求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乡镇政府要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对小作坊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
(八)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在产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生产的复合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要将成分和含量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滥用添加剂,不得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要建立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情况台账制度,并定期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
(九)认真做好食品标准化工作,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严格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抓好重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加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查处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各地要集中查处一批危害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十一)扶优扶强,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目标地加大对优势食品生产企业和优势产品的帮扶力度,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扶持一批省内优势食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省食品工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20日,对本次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