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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监局关于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监局关于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6]34号 2006年3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质量技监局关于《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
(省质量技监局 二00六年三月十七日)

  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是加强全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推进全省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赣府发[2004]32号)要求,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秩序,保障人民饮食安全,按照《2006年江西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业秩序,切实提高我省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业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为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摸底、登记建档工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率达到100%。
  (二)全面整治和依法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区域监管责任覆盖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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