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负责全委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安全、保卫、消防、接待、生活福利、车辆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
7、负责委党委、主任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8、负责创建“平安杭州”、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参与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工作。
9、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委机关和委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指导和联系相关协会、研究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11、承担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法规与产业政策处
1、组织起草工业经济方面的综合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组织协调行业法规、规章草案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对经济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2、负责产业信息发布工作。
3、负责全委调查研究的组织推动工作。
4、牵头委内规章制度的制订,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指导和监管本委所属行业协会(社团组织)。
6、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
7、负责普法教育工作。
8、负责推进全委依法行政工作,贯彻实施依法行政责任制。
9、负责反恐预案的实施工作。
10、承担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处(先进制造业基地办公室)
1、参与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起草、制订工作。
2、负责组织全市工业规划工作,指导行业规划的编制。
3、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发展方向、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建议。
4、制订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协调制造业发展重点区域规划和重点产业专项规划,牵头制定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并督促组织实施。
5、承担市政府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指导区、县(市)工业功能区建设与块状经济发展。
7、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8、负责企业稳定工作。
9、指导和联系相关协会、研究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10、承担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运行处
1、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2、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做好工业经济运行分析、预测工作。
3、牵头研究确定、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市重点骨干企业,负责推荐列入国家、省重点企业名单;牵头负责大企业大集团和品牌产品企业的培育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有关工业经济运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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