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乡镇企业局)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杭经人〔2006〕176号)
本委各处室: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乡镇企业局)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实施方案(修订)》已经党委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乡镇企业局)
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实施方案(修订)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乡镇企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杭编[2005]299号)等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各处室的职能,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履行好市委市政府赋予本委的职责,特制定市经济委员会(市乡镇企业局)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实施方案。
一、职能调整
继续承担原市经委的职责。
(一)划入的职能
原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职能,交给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直属行政机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的相关职能,划归新组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增加的职能
指导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工作;船舶修造业行业管理,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经济委员会(市乡镇企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的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提出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贯彻实施国家、省的产业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和专项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负责协调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市重点骨干企业。
(三)受委托组织起草工业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管理全市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能工作和电力行政管理;参与全市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提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清洁生产,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指导散装水泥管理、墙体改革、能源监察工作。
(六)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工业投资导向目录;负责限上和涉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技改项目的报批工作;指导全市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除政府拨款以外的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纳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总量平衡;提出工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指导生产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建立预警机制,组织立案调查,指导和协调有关产业损害应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