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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6]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67号)的要求,市政府印发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兰政发〔2005〕130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了认真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划》的重要意义
  《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重点工作、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规划》,对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划》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基础性任务来抓。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创业实干打硬仗,建设创业性城市”等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集中抓好《纲要》和《规划》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都要紧密联系实际,组织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纲要》和《规划》,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熟悉并掌握《纲要》和《规划》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以便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更好地加以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确保《纲要》和《规划》的全面正确实施。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制定学习宣传和培训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本县(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活动,为《纲要》和《规划》的全面落实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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