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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中牟县第二高中新建宿舍楼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中牟县第二高中新建宿舍楼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5〕66号)


中牟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关于调整中牟县第二高中三号楼学生住宿楼住宿费标准的请示》(牟价字[2005]22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你区实际,经研究同意你县第二高中新建宿舍楼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70元,不得收取与住宿相关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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