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时取消“两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一是从今年开始,全省全面取消“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农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要通过“一事一议”解决。二是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要在坚持上限控制、村民民主决定的原则下,科学合理安排村级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的筹资筹劳比例,积极引导、优先保证生产建设所需资金和劳务,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由省农委负责完善制定“一事一议”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做好监管工作。三是尽快组织审核2006年度各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限额,报省政府审批执行。四是由省水利厅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筹资筹劳方案,报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执行。五是省农委要认真总结全省“一事一议”行之有效的做法,注意吸收全国各地的有益经验,不断完善“一事一议”制度。
4.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保持对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高压态势,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遏制农民负担反弹。一是治理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重点治理截留、挪用、沉淀教育经费和教育乱收费问题。要严格规范农村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县级财政要按照省政府核定的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拨付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准要求农民捐资或向农民摊派教育费用,不准将公用经费缺口转嫁到村级组织。二是治理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乱收费。规范农村水价和电价收费办法。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继续推行定价到农户的终端水价制度。严禁在向农民收取水费、电费过程中乱加价和搭车收费,或以经营服务的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物价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做好农资价格的监控和指导工作,严厉打击农资造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行为。三是治理村级报刊强行摊派和超限额订阅问题。要规范报刊发行秩序,严禁部门和行业向基层摊派发行。村级组织除了用定额管理的公费订阅应订报刊外,各地各部门不得强求村级组织超量、超限额、重复订阅报刊。村级组织不得代党员个人订阅党报党刊。要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规定,从年度留存的党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贫困村党组织订阅《人民日报》、《辽宁日报》。在保证党报党刊订阅的基础上, 限额内的剩余金额由村级组织自主安排订阅有关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报刊。
5.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三项制度”,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要注重提高“公示制”的质量,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公示内容,保证公示率,提高准确性;农村报刊订阅严格控制在“限额制”规定范围内;加大对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行为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继续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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