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周贤安
副组长:刘力群 白居璧 牛海民
职 责:制定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宣传工作方案并负责实施;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外宣办、青海电视台、青海日报、省广播电台等单位配合,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筹备及文化旅游节期间的宣传工作;负责文化旅游节主要文化活动的节目直播、录播等工作;做好各项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五)会展招商组
组 长:杨自沿
副组长:康海民 周斌
职 责:制定并实施第四届青海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品展和第二届三江源奇石展方案;协调民族文化节活动期间的招商和文化项目的推介工作。
(六)安全保卫组
组 长:陆元庆
副组长:苏健荣
职 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节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方案;负责演出场馆、主要领导、演员驻地以及文化节各项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管理等方面工作。
(七)接待组
组 长:郭力平
副组长:丰 雷 席 健
职 责:由省委接待办牵头,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外办配合,负责民族文化节期间的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领导、国内外重要来宾的食宿接待和活动安排。
各州、地、市政府(行署)主要职责:
西宁市政府:负责文化节期间西宁市及市区主要街道的喜庆气氛营造、环境卫生等工作;根据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以县区为单位,精心组织市区中心广场、新宁广场的文化演出等活动;负责推荐选送参加全省性文化活动项目。
各州、地政府(行署):根据本地实际,认真举办各种文化节庆活动;重点组织已纳入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的文化活动项目;广泛开展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负责推荐选送代表本州、本地区最高水准的节目,积极参加全省性文化活动项目。
七、民族文化旅游节推介及宣传工作
通过举办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进一步推动我省瑰丽的人文自然资源、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与高原旅游经济的紧密结合,充分体现“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的主旨,做到旅游活动与青海独特的文化内涵相结合、与地方特色浓郁的一系列文化活动相结合、与固定的文化演出品牌和文化演出场馆(所)相结合。
旅游协调组要在文化旅游节期间,紧紧围绕各项文化活动,精心设计好旅游线路,组织好旅游团队,深入各活动点旅游观光、感受风情,力争使节庆期间的游客数量创历史同期新高,充分体现出文化旅游节在带动我省旅游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促进作用。
文化活动组要配合旅游协调组并提供相关的文化活动的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与旅游部门做好节日期间文化活动的安排与接待游客的衔接工作,确保文化、旅游两个效益并举,互惠互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