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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的通知

  第二届热贡艺术节
  地点:同仁县
  六、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组委会。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邓本太  副省长
  副主任:解 源  省政府副秘书长  
      曹 萍  省文化厅厅长   
      吴大伟  省旅游局局长
  成 员:周贤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司法臣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陆元庆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国生  省财政厅副厅长
      沃 赛  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张承伟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则山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角巴东主 省文联副主席
      周勇智  西宁市副市长 
      巨克中  海东行署副专员
      董杰人  海南州副州长
      文占发  海北州副州长
      任尚文  海西州副州长
      秦东华  黄南州副州长
      王秀琴  玉树州副州长
      吉 玛  果洛州副州长
      张 云  格尔木市副市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文化活动组、旅游协调组、宣传组、会展招商组、安全保卫组、接待组。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职责为:
  (一)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曹 萍
  职 责:具体负责组委会的日常事务,组织审定各项文化活动方案,做好各项文化活动的协调工作。
  (二)文化活动组
  组 长:杜新琴
  副组长:郭彦曾 李晓燕
  职 责:组织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简短开幕式和闭幕式、王洛宾杯—2006西部经典民歌演唱会、青海民族风情展演周、第二届西北五省区“花儿”歌手邀请赛、全省专业文艺会演等文化活动;做好各项文化活动的协调、沟通工作;负责各地文化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旅游协调组
  组 长:吴大伟
  副组长:徐 浩
  职 责:制定旅游活动总体方案及负责各项活动的实施;负责旅游产品、线路的推介、展示、宣传、促销等工作;围绕文化旅游节活动安排,积极组织国内外旅游团队。
  (四)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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