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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06]6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举办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对于进一步弘扬青海优秀民族文化,推介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旅游品牌,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全省各族人民构建和谐青海的信心,树立青海改革开放新形象,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步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和活动组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总体活动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圆满成功。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6月10日前报活动组委会。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

(2006年4月)



  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青海,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进一步树立青海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新形象,现制定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我省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开发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主题
  以“高原花儿红了”为主题,以河湟文化旅游板块、青海湖文化旅游板块、江河源文化旅游板块、昆仑文化旅游板块、热贡文化旅游板块等五大板块为主要内容,打造民族民间文化精品,吸引国内外文化艺术,带动各族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民族特色文化。通过文化旅游节,繁荣文化艺术,带动旅游发展,培育文化产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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