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工作。以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农牧业生产力为根本任务,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自下而上、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选择一些条件相对较好、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进行新农村建设试点,逐步积累经验,做好示范推广工作,带动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重点安排编制新农村建设试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村庄整治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以县为单位开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县级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中,注意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小城镇发展规划的衔接,与以往制定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并注意对各个渠道农口资金的整合使用。
(二)全力以赴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抓住当前气候开始转暖的有利时机,加快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对续建项目,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及早发挥效益。对计划新开工的项目,要尽快完成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出具体的进度安排和实施措施,认真分析影响和制约项目开工的各种因素,摸清原因,分类排队,及早解决,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对于审批程序尚未健全的项目,由相关部门尽快协助业主落实完善项目审批程序,落实核准、审批手续,确保项目的正常施工。着力解决好重点项目建设中供电、道路交通及运输、设备订购、移民安置、土地征用、资源供给等外部配套条件不落实的问题,特别是要做好兰青和西格增建二线等工程的拆迁补偿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同时,继续积极落实天然气项目的气量和气价,为项目早日实施创造条件。
积极做好项目资金的筹措和落实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省“十一五”发展规划,重点做好新农村建设等国家资金投向范围内项目的资金争取和落实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证。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利用好政府信用平台,做好贷款资金的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好省级预算内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合理安排建设资金,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加大对资源开发、能源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城镇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扶持力度,带动和引导银行贷款投入。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利用“广交会”、“郁金香节”、“青洽会”、“中国盐湖城文化旅游节暨柴达木循环经济项目推介会”、“环青海湖自行车赛”等大型活动,集中力量做好项目洽谈前期准备工作,精心包装、推介一批优势特色项目。抓紧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继续做好服务衔接,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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