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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六、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形成文明社会风尚
  18.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从2005年至2007年,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共投入49.56亿元,重点用于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以及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经费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投入。从2006年9月新学年开始,在免收学费的基础上,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杂费。完善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制度。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初中学校建设和实施广东省农村基础教育“五项工程”。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整合资源,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着力培养新型农民。
  19.加快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卫生部门要着力建设农村地区的区(县级市)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加快镇医院和村卫生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农民步行半小时能够到达医疗机构、大病可在区(县级市)医院治疗。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行医行为,确保农民的食品卫生安全和就医安全。
  20.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综治等部门要大力打击农村地区吸毒、赌博、私彩、卖淫嫖娼、黑恶势力等丑恶现象,引导村民自觉与不良行为作斗争。力争用3年时间,使农村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恶性案件发案率显著下降,吸毒、赌博等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
  21.大力开展农村文体活动。文化部门要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文化活动的引导帮扶力度,指导和资助农村组建文艺社团和开展中国传统节日特色节庆活动,深入开展电影为农民服务工作。体育部门要加强农村地区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引导帮扶开展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
  22.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宣传、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势教育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引导农民进一步树立“勤劳、自强、互助”观念,消除小富即安、消极依赖等错误思想;引导农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普法部门要加强农村普法工作,使农民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3.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全面推进“无政策外多孩生育镇、无政策外人口出生村”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队伍、阵地、制度建设,健全计划生育组织网络。坚持属地管理、公平对待原则,加强对农村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多层次、多元化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广大农民实行计划生育。深入开展“婚育进万家”活动,普及生殖健康知识,稳定低生育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提高入口素质。
  七、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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