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换证时请持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自理报关单位证明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报关专用章印模,在向海关交回企业旧报关章后直接换发新版证书。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由受理海关企业管理部门按登记日期计算,在新版证书上签注有效期三年,并在H2000系统中进行数据更新。
(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专用章为椭圆形,长50MM,宽36MM,包含企业名称全称(详见附件2),有多枚报关专用章的在“报关专用章图样”下方中央按照顺序编号。例:1、2……。
(四)在换发新版证书期间,如有变更事项的企业应根据总署令〔2005〕127号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后,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
(五)凡注册地在海淀区(含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丰台区和延庆县的市属国有、集体所有制、民营进出口贸易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手续一律由中关村海关负责办理。电话:65395037、65395017 联系人:贺舟群
(六)凡注册地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区和通州区的市属国有、集体所有制、民营进出口贸易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手续一律由开发区海关负责办理。电话:65395370 联系人:龙浩
(七)凡注册地在顺义区、平谷区、怀柔区和密云县的市属国有、集体所有制、民营进出口贸易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手续一律由平谷办事处负责办理。电话:65395913 、65395938 联系人:邢海宁
(八)凡注册地在顺义空港工业区的市属国有、集体所有制、民营进出口贸易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手续一律由北京海关驻顺义办事处负责办理。
电话:65395388 联系人:陈冬青
(九)所有在北京关区注册的中央级国有进出口贸易企业以及注册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和朝阳区的市属国有、集体所有制、民营进出口贸易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手续一律由企业管理处负责办理。电话:65395045、67606023 联 系 人:王宝彤、张继强、张苏怡、田晓阳
(十)对于已取得长期临时海关编号的单位此次换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明书》的换证程序办理,可持原《海关自理报关单位证明书》换发新的临时注册证明。长期临时海关编号《临时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时间为一年,由企业管理处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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