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设办东莞联合技工学校的批复
(粤劳社函〔2006〕271号)
黄淮东:
报来《关于申办东莞联合技工学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经研究,我厅同意正式设办东莞联合技工学校。
东莞联合技工学校属于民办性质,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等均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办学规模暂定1000人;办学层次为全日制中级技工教育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有关技工教育管理的规定,根据举办中等技工学校的有关要求进行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安排,围绕技工教育主要任务,规范办学,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教学质量,为东莞市及全省培养技能人才做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