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金安排计划
(一)资金来源
2006年计划投入5500万元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资金构成为市农业局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1000万元、乡镇企业局乡企发展资金1000万元(不含乡企发展资金中的价调资金)、价格调节基金3500万元。
(二)资金使用重点
重点投向为:打造优势主导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关键环节的扶持、畜产品加工生产线建设、农民贷款贴息、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良繁体系和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产地、产品认证和食品安全监测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民技术培训等。
(三)资金初步安排计划
1、市乡镇企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
(1)扶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00万元;
(2)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风险补偿基金:200万元;
(3)建设两条加工生产线:200万元。
2、市价格调节基金3500万元
(1)花卉产业化:2000万元;
(2)奶牛产业化:1000万元;
以上两项按市长办公会通过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3)农户贷款市级贴息300万元(区县市匹配300万元);
(4)建设标准化示范养殖小区10个:200万元。
3、市农业局农业产业化资金1000万元
(1)动物疫病防检体系建设400万元;
(2)良种繁育体系建设300万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70万元;
(4)扶持20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70万元;
(5)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80万元;
(6)年终总结、奖励经费:50万元;
(7)产业办工作经费:30万元。
以上共计5500万元。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
专项资金由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使用,实行项目申报。由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出项目申请,区、市、县产业办初审并签署意见,市产业办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资金管理:按照“事前有批复、期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总结”的原则,根据《贵阳市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从2006年开始,每年由发改委、财政局、价调办、农业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效益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