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加强主城区总体城市设计与风貌建设。主城区城市建设要严格按照原有山水城市格局,确保城市两侧山体山脊线的原始完整性,控制乌江两岸城市建筑轮廓线与之协调,保护和打通城市景观视线通廊。城市建筑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防止千篇一律。要按照规划要求,对建筑高度、沿江景观、建筑群设计、主要节点、特色街区等进行控制。
六、切实做好城市防灾减灾工作。要高度重视武隆地质条件差、地质灾害严重的现实情况,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和高易发区应坚决划为禁建区,规划为绿地。对治理后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用地内现有建筑量不增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建设的,应经地质、规划等有关部门再次论证。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为慎建区,不宜规划人群集中的建设项目。要逐步完善消防体系,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抗震标准设防,按防洪标准建设。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完善的人防体系。
七、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考虑未来旅游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实施公路、长途客运站、停车场和公交站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医疗卫生设施、体育场馆及配套服务设施、教育设施、文化娱乐设施、旅游服务设施以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强地面水保护和城市绿地建设,严禁破坏性开发。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布局工业项目,严格“三废”排放控制和处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工业废水、废气的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切实保护好水源,搞好污水处理及次级河流的污水治理,确保人居环境质量。
九、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和发展目标,做好总体规划以下各层次的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设计。
十、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批复,使规划各项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