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督促旅游景区景点建立和完善旅游救援体系,发现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各旅游景点要制定景区景点扩容和游客分流预案,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有效开展救援、疏导工作。
(四)消防安全:由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旅游局、文化局等部门参加,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组织力量对车站、码头、学校、医院、商场、文化宫、体育馆、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宾馆、旅游景点、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等进行检查。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和安全设施不健全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对举办的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坚持报批制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安全:由各级安监局牵头负责,交通局、公安局配合,对危险化学品及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对危化运输资质和车辆的安全条件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运输行为。要加大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予以停产整顿,坚决防止危化品事故发生。同时要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及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坚决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六)建设局、国土局、卫生局、防雷办、粮食局、工业控股公司、商贸控股公司、建设控股公司等部门和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牵头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七)供电、供水、供气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企业,在节前要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加强日常维护检修,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的正常运行。
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安全检查措施落实到位
各区、市、县、各行业、各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检查。
市政府将组织四个督查组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抽查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