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贵阳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建立地名信息化服务系统
  在地名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以“一本通”、地名网站、声询电话、电子地图、触摸屏等形式开展地名公共信息化服务。
  (1)市民政局在2006年数据库建成的同时,结合网络开发,于2007年开展地名网站、地名光盘和“一本通”制作工作,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供地名查询服务(查询地名、公交车路线、旅游景点等信息)。
  (2)在2007年可依托“贵阳通”和“贵阳市社区服务呼叫系统”两个平台,结合数据库建设,在全市启动声讯问路服务系统和电子触摸屏设置工作,通过电话声讯和手机短信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地名相关信息,如街路巷位置、公交车路线、名胜古迹等。
  三、实施工作中要坚持和把握的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立足为人民服务、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各区、市、县要明确各项工作在各个时期的任务和要求,在总的框架下分期分批地开展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注重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三)坚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保证质量、严格标准的原则。各区、市、县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责任明确的工作制度,要通过强化服务质量、提高规范化水平,带动和促进地名管理工作。
  (四)坚持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建立社会化服务型工作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和具体措施
  (一)成立贵阳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区、市、县在工程启动时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将实施方案报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市财政局:为此项工程提供经费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普查行政区、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和街路巷,其它成员单位负责协助调查所需相关资料。
  市规划局:负责提供规划图纸。
  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城市道路、建筑物属性资料。
  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县、乡公路属性资料。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河流、湖泊属性资料。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山峰、山脉属性资料。
  市旅游局:负责提供旅游景点相关资料。
  市工商局、市编办和市人事局:负责提供企事业单位相关资料。
  市档案局:负责提供地名历史档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