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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的通知

  二、明确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坚持统筹规划、政府主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优化运营结构,推广和普及节能环保的公交车辆,积极稳妥地推进公交行业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建立起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发展目标: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有明显提高,公交出行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首选方式。到2010年,全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万人拥有公交车要达到15标台、中小城市要达到10标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要达到45%以上、中等城市达到35%以上、小城市达到25%以上;城市快速干线的公交承运速度要达到25km燉h、普通干线达到20km燉h;城区站点覆盖率要大于70%,公交车停车供应能力提高到90%以上,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济南、青岛等城市要在建设大容量快速公交(BRT)系统,并形成快速公交网络的基础上,尽快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淄博、烟台等大城市要建设BRT系统;中等城市要形成以大容量公交车为主体、基本覆盖全部城区的公交系统;小城市要逐步提高公共交通的覆盖率。

  三、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各地要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和修编,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山东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编制和调整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客运交通专项规划,济南、青岛市还要编制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要正确处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的关系,科学确定公交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有关技术和经济政策,有效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统筹安排公共交通站点、线路、运力、换乘枢纽等设施,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要综合考虑各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与对外交通的衔接,在规划中提前预留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城市道路与城市公交客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做好两者之间的衔接,要优化路网、线网布局,使之相互协调。要在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企业车辆和私人车辆等多种出行方式之间形成合理的比例关系,实施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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