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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修订意见的通知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发文稿)》无丢字、漏字、错字等现象,附图与批文有关内容相符。
  4.缴费通知单建设单位名称、许可证号、发证日期与许可证一致,收费标准正确、清晰。
  5.制作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分局受理部门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校核,制作审批文书。
  对符合标准的,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发文稿)》上填写发文号、发件日期,打印制作正式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附图上加盖审批章并填写发文号。
  对核发《修改通知书(稿)》或《退件通知书》的,将《修改通知书(稿)》或《退件通知书》及申办材料一并退申办人,并将修改或不予批准的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办人。
  按收费标准填写执照费通知单,校核预交执照费通知单,核算本次交费数额,交财务部门核收。
  通知申办人办理建设工程验线、验收登记。
  时限:2个工作日(含收费)。
  (三)收费
  工作标准:
  1、及时办理收费。
  2、收费符合收费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分局财务部门出纳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工作标准检验缴纳执照费通知单,核算执照费应交数额,收取执照费,并在缴纳执照费通知单上盖章。
  对不符合收费标准的,当场与校核人员核对,重新计算。核对无误后,按规定收费。
  时限:即日

  附件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

  审批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装修工程)(核准)
  审批项目编号:
  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28号公告)
  审批收费依据:《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 < http://www.bjghw.gov.cn/zwgk/xingzheng/list.asp?id=37 >》(京政发[1998]21号、92号令)第三、四、五条
  审批总时限:13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 申报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书或规划审批申报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2、房屋所有权证明 (依据同上)。
  3、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一式三份(依据同上)。
  4、装修外立面效果图1份 (依据同上)。
  5、其他:现状照片等(依据同上)。
  标准:
  申办人提出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分局受理部门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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