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政设施、铁路线路减半收取执照费。
市政设施、铁路线路许可证执照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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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概算总金额(投资额) │收费费率‰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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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万元及其以下 │ 1.5 │执照费不足25元的按25元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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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 │ 1 │执照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
│ 及其以下 │ │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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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 │ 0.7 │执照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
│ 及其以下 │ │ 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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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万元以上 │ 0.5 │执照费不足7000元的按7000元│
│ │ │ 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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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是指市政建设工程中的管线、道路、桥梁(含立交桥);铁路线路仅指线路建设工程。以上均不含厂、场、站,厂、场、站按照建设工程收取。
二、军事设施、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非营利性的残疾人福利设施,免收执照费。
军事设施,是指军事阵地、收发信台、军事指挥场所等。部队机关(不含直接用于军事指挥部门)、医院(不含野战医院)、企事业单位、军事学校、科研单位等及其家属宿舍、公共福利设施等,按规定收取执照费。
中小学校是指普通教育的中小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但不包括中专、中技。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两次计收:
(一)预收。在核发规划意见书时预收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