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技术培训,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以县级服务站为龙头,乡镇服务组织为支点,村级服务网点为单元,农民沼气服务人员为基础的沼气技术服务体系,统一组织技术培训、统一组织规划设计、统一组织物料采购、统一组织施工安装、统一组织质量监管,努力实现沼气施工专业化、管理物业化和服务社会化。省、市沼气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到县、乡,开展沼气技术员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确保承担任务的村都有1-2名沼气生产工。各县(市、区)要以沼气生产工为依托,支持沼气生产工组建施工队伍,形成社会化技术服务网络,满足农村沼气发展的需要。在工程建设中,推行“三包一合同”(包建、包质量、包建后服务,与农户签订建、管、用技术服务合同)制度,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使用一个。
(三)严格建章立制,确保建设质量规范。一是坚持职业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凡是沼气池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县级以上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并取得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凭证施工。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选择池型模式,严格按照《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2)和《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2002)进行规范建设。三是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GB/T4751-2002)对新建沼气池逐座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者要在验收资料上签名盖章,验收资料存入沼气池建设档案。四是建档立卡。各县(市、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建立沼气建设档案,坚持一户一卡,纳入微机管理,确保底数清楚。
(四)加强典型示范,推动面上普及工作。各地的沼气建设工作一定要完全尊重群众意愿,不能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更不能搞形式主义。要注重抓好试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是国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的“六小工程”之一,各承担农村沼气建设国家项目的地方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强化项目监督,严格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严格“一池三改”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公开”制度,把国家沼气建设项目建成精品工程。没有承担农村沼气建设国家项目的地方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多方筹措资金,搞好示范点,建设沼气示范村。力争实现县县都有精品村,村村都有样板户,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五)注重配套建设,扩大综合利用范围。沼气发展要注重配套建设和综合利用,实现生态富民。要切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沼气建设与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与村镇规划结合起来,与污水治理结合起来,与生态村、文明村建设结合起来,搞好改厨、改厕、改圈、改水、改院等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要结合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积极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实现经济发展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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