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2.突出抓好中原城市群建设。进一步发挥郑州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郑东新区建设,初步建成中央商务区和龙子湖高校区,省艺术中心建成投用,开工建设高速公路客运枢纽站、铁路客运专线枢纽站等一批重大工程。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33.积极推进洛阳新区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洛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34.着力发展郑汴洛城市工业走廊,促进优势产业发展集聚。建成郑汴城市间连接通道,在沿线展开产业、商住、文化和生态建设布局,加快推进郑汴一体化。
由省发展改革委、郑州市政府、开封市政府、洛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35.开工建设郑州黄河公路铁路两用桥等工程,进一步密切郑州与新乡、许昌的经济联系和功能对接。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负责落实。
36.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等跨区域重大工程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37,加快地区性中心城市发展。积极支持和引导豫北、豫西、豫西南和黄淮地区城市立足现有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培育支柱产业,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8.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兑现奖励,引导县(市)发展特色经济,推动县域工业相对集中规划和布局,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工业园区,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对一批传统农业县特别是产粮大县,加大扶持力度。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39.搞好城乡一体化试点。推动鹤壁、济源、巩义、义马、舞钢等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户籍、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方面一体化发展的路子。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公安厅、教育厅、卫生厅、劳动保障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五、关于基础设施建设
40.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 2214公里在建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大广线周口以北段至省界等13个项目578公里建成通车,开工连霍国道主干线郑州至洛阳段改扩建等项目。改造部分国道、省道干线公路。配合国家抓好郑州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开工建设郑州至石家庄客运专线、郑州至武汉客运专线、焦柳线电气化改造、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郑州火车站西站区改扩建等项目。加快新郑国际机场改造,基本完成航站楼扩建工程。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郑州铁路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1.积极推进能源基地建设。以大型煤炭企业为骨干,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大中型矿井。加大煤炭勘探投入力度,搞好煤矿安全技改和采煤沉陷区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