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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领导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
  具体目标是:建立完善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得到落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乡镇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事故由高发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实施范围
  除18个省辖市中心城区仍实施畅通工程外,全省所有建制县(市、区)均要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
  四、方法步骤
  2006年3月底前,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建设的36个先进县(市、区)为试点,省公安交警总队负责人分包,进行重点扶持,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建设的成果逐步向平安畅通县区扩展。4月份开始,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向全省推开。力争2006年底全省 50%的县(市、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2007年底全省80%的县(市、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2008年底全省县(市、区)全部建成平安畅通县区。
  五、组织领导
  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组织协调,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负责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日常工作。
  六、基本措施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市、县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积极协调公安、发展改革、建设、交通、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强扶持农村客运发展政策的研究,制定城乡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计划,出台支持农村公共客运交通发展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要实行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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