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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6]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公安厅等部门制订的《河南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流、物流、车流及车辆、驾驶人数量大量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搞好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区域协作和信息沟通,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深入开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

  河南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状况,根据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网络为依托,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全面提升全省各县(市、区)的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中原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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