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意见
(云政发[2006]5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22号)及《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工作的通知》(云政发 [2005]63号)要求,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工业对建立节约型社会和全面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我省工业循环经济,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自然资源禀赋对我省工业产业发展格局发挥着先导性作用,以生物资源和矿产资源为主的轻重工业构成我省主要产业特征。工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特别是工业发展的长期需求与不可再生资源的有效供给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现有产业发展所面临的资源、环境及政策性约束日益凸显,已经难以适应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实现全省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必须坚持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工业必须先行。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调整结构和转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加强产业间和企业间链接,努力降低工业废物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全省工业经济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初步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工业循环经济框架;基本建立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清洁生产、节约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运行机制。力争1/3的工业企业、50%左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主要产品能耗、物耗及水耗水平基本符合或满足国家有关要求,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产业与产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循环加工链接建设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