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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

  重点研究河口海岸带陆海相互作用,重要海区经济物种多样性和重要生物资源再生能力,增养殖环境的最大承载力,浅海养殖容量优化调控模式,海湾滩涂生态环境修复对策,人类活动对近海生态系统的影响,海洋灾害预测与模型,海洋生物重大疫病的病原、致病机理、流行规律。
  七、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系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紧紧围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以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目标,以科研院所改革转制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取得了重要突破和实质性进展。同时,必须清楚地看到,我区现行的科技体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二是各部门、各行业科技力量自成体系、分散重复,整体运行效率不高,社会公益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尤其薄弱。三是科技宏观管理各自为政,科技资源配置方式、评价制度等不能适应科技发展新形势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四是激励优秀人才、鼓励创新创业的机制还不完善。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广西发展目标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以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为重点,以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产品创新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广西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是:
  1.鼓励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方面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技术创新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根本途径。要进一步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深化改革,切实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活力。一要发挥经济、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加快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通过全面执行国家制定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推动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技术辐射能力的转制科研机构或大企业,集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力量,组建国家和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及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各类技术创新组织,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二要改革科技计划支持方式,支持企业和企业化改制的科研院所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的研究开发任务。我区的科技计划要更多地反映企业重大科技需求,更多地吸纳企业参与。在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的领域,建立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实施的有效机制。三要完善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企业的技术集成与应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交易制度,大力发展为企业服务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重点实验室和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向企业扩大开放。四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把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化企业化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使之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行业技术创新中发挥骨干作用。五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要为中小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和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加快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
  2.深化科研机构改革,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是我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对这些科研机构,政府要给予稳定支持,充分发挥它们的重要作用。必须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健全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一要按照职责定位,加强科研机构建设。要切实改变目前部分科研机构职责定位不清、力量分散、创新能力不强的局面,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形成优势学科领域和研究基地。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要发挥行业技术优势,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基础科学、前沿技术科研机构要发挥学科优势,提高研究水平,取得理论创新和技术突破,解决优势领域和重点行业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二要建立稳定支持科研机构创新活动的科技投入机制。根据科研机构的不同情况,提高人均事业经费标准,支持需要长期积累的学科建设、基础性工作和队伍建设。三要建立有利于科研机构原始创新的运行机制。加强对科研机构开展自主选题研究的支持。完善科研院所长负责制,进一步扩大科研院所在科技经费、人事制度等方面的决策自主权,提高科研机构内部创新活动的协调集成能力。四要建立科研机构整体创新能力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在科研成果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对科研机构整体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促进科研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五要建立科研机构开放合作的有效机制。实行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全面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和管理人才。通过建立有效机制,促进科研院所与企业和高等院校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促进知识流动、人才培养和科技资源共享。
  高等院校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是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主力军之一,是解决国民经济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生力军。积极支持区内高等院校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等领域的自主创新。积极争取和主动吸纳国内外重点高校、优势重点学科参与广西创新体系建设。鼓励、推动高校与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全面合作,加大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力度。加快高校重点学科和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团结协作、富有创新精神的高校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快高校内部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优化高校内部的教育结构和科技组织结构,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有利于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运行机制。
  3.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针对当前我区科技宏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健全科技决策机制,努力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强部门之间、地方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统筹协调,切实提高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一要建立健全自治区科技决策机制。完善自治区重大科技决策议事程序,形成规范的咨询和决策机制。强化自治区政府对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宏观管理,加强对重大科技政策制定、重大科技计划实施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二要建立健全自治区科技宏观协调机制。确立科技政策作为自治区公共政策的基础地位,按照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目标,形成自治区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协调互动的政策体系,建立部门之间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加快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改进计划管理方式,充分发挥部门、地方在计划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中的作用。三要改革科技评审与评估制度。科技项目的评审要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和鼓励创新的原则,为各类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重大项目评审要完善同行专家评审机制,建立评审专家信用制度和国内外同行专家参与评议的机制,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督,扩大评审活动的公开化程度和被评审人的知情范围。对创新性强的小项目、非共识项目以及学科交叉项目给予特别关注和支持,注重对科技人员和团队素质、能力和研究水平的评价,鼓励原始创新。建立自治区重大科技计划、科技创新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等实施情况的独立评估制度。四要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根据科技创新活动的不同特点,按照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科研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面向市场的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等创新活动,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及其对产业竞争力的贡献为评价重点;公益科研活动以满足公众需求和产生的社会效益为评价重点;基础研究和前沿科学探索以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为评价重点。建立适应不同性质科技工作的人才评价体系。改革自治区科技奖励制度,突出政府科技奖励的重点,在实行对项目奖励的同时,注重对人才的奖励。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
  4.全面推进广西创新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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