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面提高科学调度水平。市防办要优化《洪水测预报方案》,修订完善《天津市防洪分洪口门水文测报预案》、《天津市防汛分洪口门技术手册》,完善于桥水库洪水预报系统、永定河系洪水预报系统及大清河系洪水预报系统。及时更新维护水雨情测报软硬件设施,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工作。
市防办要建立天津市主要行洪河道行洪能力分析系统,完成与市气象台气象视频会商系统建设,保证城市防洪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要进一步规范调度程序,提高防洪调度水平。市防办要在6月底前编制完成《天津市洪水调度响应预案》,根据我市各主要行洪河道的具体情况,划分洪水等级,明确不同等级洪水的响应机制和调度要点,按照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考虑应对措施。编制《于桥水库防汛调度预案》,规范水库调度程序,合理利用雨洪资源。
5.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市水利局和各区县要以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尽快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强化河道管理职能,建立完善工程情况信息系统,使防洪工程发挥最大的防洪减灾效益,为洪水管理奠定基础。汛前要开展深入、细致、全面的检查,对各类防洪排涝防潮工程设施、水库、水雨情测报设施、通讯预警设施、蓄滞洪区安全避险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务求实效,严防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消除隐患。
6.全面提高立法执法水平。要健全和完善防汛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通过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规范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中产生的矛盾及各种法律关系。尽快出台《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深化落实水政执法责任制,加强防汛执法检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防汛抗旱工作保驾护航。市水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力量在汛前完成对全市一级行洪河道和重要防洪设施中存在的违法违章情况进行普查和清理,确保河道行洪畅通。环城四区要提早安排,坚决打击和遏制海河网障现象。大港区要在汛前拆除子牙新河河口阻水坝埝;7月10日前,组织清除独流减河苇障。市防办要会同蓟县防指加强对于桥水库和引滦输水河道的管理,坚决查处违法采砂的行为。
(三)努力实践“两个转变”,确保城乡防洪、供水、生态安全。积极探索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的有效途径,采取工程、调度、宣传等综合措施,保证防汛抗旱安全,进一步实现洪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一是要精心进行水源调度,及时掌握雨水情和城市供水用水动态,编制《2006—2007水利年度天津市城市供水预案》,修订《城市抗旱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缺水和重大水污染情况,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确保城乡防洪和供水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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