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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组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合作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会筹委会根据各省区申报的签约项目进行分类平衡后,确定参加集体签约仪式的项目。集体签约的方式为一次性集中签完。

  4参加大会组织的洽谈成果新闻发布会。

  大会安排于6月10日15:00时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洽谈成果新闻发布会,由大会统一发布第三届“洽谈会”成果信息。

  三、工作机构

  “泛珠三角洽谈会”期间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成立组团参加第三届“泛珠三角洽谈会”工作筹备组,筹备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经济协作处。

  组长:彭瑞林(省商务厅厅长)。

  副组长:王凤奇(省商务厅副厅长)、梁博(省招商办副主任)、孙苏(省新闻办副主任)。

  成员:张仁苹(省商务厅副处长)、刘颖(省招商办处长)、文于佳(省新闻办副处长)。

  总联络员:张仁苹。

  联络员:省政府参会的部门指派专人担任,参会的各市县及洋浦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海口保税区、老城工业开发区,由其商务(经贸)或招商部门负责人担任。

  筹备组下设联络后勤展览组、项目招商组和新闻宣传组。省商务厅为联络后勤展览组组长单位,省招商办为项目招商组组长单位,省新闻办为新闻宣传组组长单位。

  四、具体分工及要求

  (一) 展览展示活动由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协调。

  1展馆设计与制作:由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协调,由省旅游局牵头、省建设厅参与展馆的策划与设计,省林业局、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协助。

  2展馆总体设计思路:展馆按特装方式布展。展馆总体风格要做到有浓郁的热带海岛风情,具有现代、简洁、明快、清新的整体风格,设计造型力求大气、突出重点、富有特色。要通过特色布局,发挥展馆招商功能。

  (二)项目招商工作。

  由省招商办负责总体联络、组织协调、接待安排和海南投资环境及招商项目介绍宣传册的准备。

  (三)参加合作项目集体签约以及专场推介会。

  由省招商办负责签约项目的推荐和组织相关部门参加专场推介会及全省参加集体签约项目的汇总、上报和活动安排,统筹协调我省有关市县自行组织的专场推介会(所需费用由推介单位自理)。省直各部门、各市县积极推荐泛珠三角区域内的企业,与我省目前正在洽谈项目、未签约项目和已签约的各类经贸合作项目参加签约仪式。各市县按附表(见附件2)格式详细填写推荐的签约项目,于5月23日前报省招商办。参加专场推介会的省直相关部门和需要单独组织推介会的市县, 于5月23日前将推介人员名单和推介材料(包括书面和电子版)报省招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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