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通知
(京商办字〔2006〕19号)
各区县商务局、各商业服务业企业:
为落实王岐山市长在2006年5月25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要求,针对盛夏临近,用电高峰的到来,各商业服务业企业,特别是大型商场、超市要马上行动进一步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特别是在突然停电时,如何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突然停电而引发次生事故。
各商场、超市结合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立即做好以下预防准备工作:
一、对本单位的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等应急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应急照明连供电时间不应小于20分钟,其到达地面最低照明度不应低于0.5Lx;应急广播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范围,并能够使用中、英两种语言播放。发现隐患与问题立即解决,保证各项应急设备的完好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