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层次分明的商业网点体系,最大程度地满足不同类型的消费需求。根据消费者不同类型的消费需求,划分商业等级,引导能够满足同类型消费需求的商业网点尽量在相应区域集聚,形成层次分明的商业等级体系,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五)突出重点的原则。
通过对主要商业(街)区的规划,引导相关业种业态的入驻,体现商业(街)区的功能;同时,通过对重大商业设施的规划,促进不同商业(街)区自身特色的形成,形成同等级商业区错位经营。
(六)可操作的原则。
规划将通过设立听证制度和建立与城市规划相衔接的制度,对主要商业中心的功能定位和重大项目的选址,从用地以及项目的立项等方面给予落实。
三、商业网点发展目标
(一)功能目标。
1.提高消费者对商业服务的满意度。
在消费层面上,深圳已经表现出许多后工业化阶段的特征,居民的消费需求不断提高,商业的发展必须体现多样性、舒适性和便捷性,才能提高消费者对商业服务的满意度。
(1)多样性。
保持商业的多样性,满足消费者日益增加的多元化消费需求。商业的多样性,不仅要求提供品种齐全、类型丰富的产品和服务,更要通过建立不同规模、不同业种业态的功能各异的商业网点,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2)舒适性。
加强商业网点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购物环境,创造更方便、更舒适、更安全的购物消费场所,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3)便捷性。
重点发展商业旺区及社区商业。商业旺区要充分发挥商业网点的聚集效应,满足消费者的一站式购物和一站式消费需求。社区商业要贴近居民,建立足够的、靠近居住地的零售网点,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
2.提升深圳商业在区域分工中的地位。
(1)深圳已成为泛珠三角9+2城市群中活跃的商贸中心。规划期内,要营造活跃的商贸环境,继续保持和提升深圳在泛珠三角城市群中的领先优势。
(2)要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全国性流通企业在深圳设立采购中心和总部。使深圳成为有影响力的、专业化的国际采购及分销中心。
(3)规划期内要继续鼓励引进和支持发展新型业种业态,加大促进商贸企业科技进步的力度,确保深圳继续成为国际国内贸易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先行者,国际先进商业模式引进的窗口,以及本土商业模式创新基地。
(4)要打造深圳商业品牌,培育具有全国性知名度的商业旺区,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深圳商业的辐射范围,增强对异地消费者的吸引力。
3.提高商业网点现代化水平。
商业网点的现代化是提高商业服务质量、确保深圳市商业网点在区域分工中地位的核心要素。
(1)进一步提高现代流通渠道的覆盖率。
现代流通渠道运用先进的经营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方法,实施网络化和信息化战略,具备强大的市场竞争力。规划期内,要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现代流通网点,特别是小型网点如便利店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现代流通渠道覆盖率,在规划末期实现以现代流通渠道为主导的商业体系。
(2)促进连锁网点的发展。
连锁化是商业网点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深圳商业网点的连锁经营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要积极鼓励连锁商业企业和连锁网点的发展,通过提高连锁业的市场占有率,带动全市商业整体经营效率的提高。
(3)大力培育国内领先的龙头商业企业。
深圳已经拥有一批实力雄厚的连锁企业,且大部分总部设于深圳,这些企业在深圳市场居主导地位,并正在积极开拓国内市场,部分已经在全国居领先地位。对于总部设于深圳的连锁企业,要从用地、税收、电价、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二)总量目标。
通过规划,提高商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表现为:一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二是商业经营效率不断提高。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商业增加值。
规划期内,预计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有较快增长,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1-13%,2010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2400-2600亿元区间,商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
2.零售面积及地效。
规划期内,零售业总营业面积控制在1600万平方米左右;人均零售面积约1.23平方米;零售地效由目前的1.1万元提高到1.3万元。
3.连锁商业市场占有率。
规划期内,连锁商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60%;连锁商业网点占商业网点总数的比例达到15%。
(三)布局目标。
规划期内,形成“两轴、两带、十四个特色商业街区”的商业格局:
两轴:以地铁一号线和四号线为商业主轴。地铁一号线贯通金三角商业区(东门-人民南-宝安南)、华强北商业区、福田中心商业区和南山后海商业区四大市级商业区,是目前深圳市商业的核心。地铁四号线起于福田中心商业区,贯通龙华商业区和近期重点建设的龙华拓展区,该片区在规划末期具备形成新的市级商业区的潜力,四号线沿线商业是深圳商业在布局上的另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两带:沿东部205国道、西部107国道重点发展依托本地制造业并为其服务的零部件及制成品批发的东部商贸带和西部商贸带。
十四个特色商业街区:在特区内外呈网状分布的、具备跨区域辐射能力的8个特色商业区和6条特色商业街。
深圳区级以上商业区规划图(2006-2010年)(略)
第五章 商业网点规划
一、商业(街)区规划
(一)市级商业。
根据《深圳市商业分级设置方法》,本规划在全市范围内规划金三角商业区、华强北商业区2个市级商业区和福田中心商业区、南山后海商业区、宝安新中心商业区、龙城-龙岗墟商业区4个次市级商业区。
1.市级商业区。
(1)金三角商业区。
金三角商业区位于罗湖区,由人民南、东门、宝安南三个片区相连而成。其中人民南片区东起东门南路,西至建设路,北起深南东路,南至罗湖口岸;东门片区东起东门中路,西至人民公园路,北起笋岗东路,南至深南东路;宝安南片区东起和平路,西至红岭路,北起深南中路,南至滨河大道。该区总占地面积约3平方公里,商业总营业面积约120万平方米;2004年营业额142亿元,其中批发16 亿元;日均人流量95万人次(节假日高峰125万人次/日),是深圳目前营业面积最大的商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