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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通过实施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青年杰出人才项目计划、优秀创新团队项目计划,同时积极组织参与国家各类基础研究计划,着力培养一批基础研究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和学术带头人,造就10个国内一流、世界有影响的创新团队,努力形成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与布局合理的高素质基础研究人才队伍。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需要,立足优势和特色,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基地建设,特别是要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项目落户湖北,建设一批大科学、跨学科的公共研究基地。
  六、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省科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日益紧密,区域创新体系初具雏形。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还不健全,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有效机制尚未形成,集成创新能力弱;二是市场机制对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活动导向作用不足,区域科技创新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难“对接”;三是科技资源布局不均衡,区域间科技资源“鸿沟”明显,闲置与短缺并存;四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条件薄弱,公共科技平台建设滞后,科技资源共建共享难度大。
  “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强化市场导向的科技体制改革,大力促进产业化导向的创新活动,积极探索和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以建设公共科技平台和推进特色产业创新聚集为切入点,促进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围绕特色产业的培育,加快建设以高新区为重点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基地,构建若干研发、成果转移扩散、产业化等环节有效集成的创新链;切实加强县域创新,全面提升区域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切实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鼓励和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建设机制灵活、任务明确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各类技术创新联合组织;鼓励构建与产业集群、特色经济板块等的发展相适应的创新网络和战略同盟,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坚持“抓大促小”,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实施“五个一百”工程,确立100家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家重点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示范企业、100家科技重点服务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10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带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大力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着力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活跃、规模效益突出的民营科技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优势互补,加强集成、联合与合作,形成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竞争力的创新企业联盟。
  建立健全促进产学研联动的科技计划支持模式。研究开发类计划要突出产(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重大产品和区域特色资源开发的重大需求;进一步完善企业牵头、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实施的机制模式,突出企业的项目责任人地位;进一步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的作用,多途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区域创新活力。
  着力培育技术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切实提高市场对科技资源的配置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促进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成为创新项目与创新型企业的对接地、风险资本的聚集地,成为科技资源高效配置的重要渠道。
  建立新型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和产业化导向的科技管理机制,以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创新为纽带,促进创新资源、创新主体跨所有制、跨机构、跨区域的集成,加速培育产业竞争优势。
  深化基础研究类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对从事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科研院所,建立健全公共财政稳定支持和持续增长的投入机制;加强科研机构自主发展能力建设,重点依托基础研究类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建设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不断提升其社会服务功能。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依托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搭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平台,积极创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并争创国家农业科技华中创新中心。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加强高等院校创新能力建设,支持高等学校融入区域创新体系。
  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统筹军民科技计划和军民两用科技发展。建立促进军民科技资源协调配置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军民科技计划的衔接与协调。将军用、民用自主创新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纳入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促进军用、民用技术研究开发需求的互通交流及创新成果的双向转移。
  (三)突出公共财政职能,建设五大公共科技平台。
  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发挥“政府小投入撬动市场大要素”的引导作用,重点建设面向全社会服务的公共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
  1.建立健全知识创新平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突出信息科学、生物技术等重点特色领域,构建面向国内外科学技术前沿的国家重点研究实验基地与设施。一是以光电国家实验室建设等为重点,建设光电子信息领域知识创新高地;二是以生物安全三级动物实验室(A3实验室)等为主要依托,建设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领域知识创新高地;三是以国家基因研究中心(武汉)为主要依托,建设动植物功能基因领域知识创新高地;四是以建立国家水资源与水电工程重点实验室为重点,建设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知识创新高地。力争新建空间地理信息等1-2个国家实验室、生态建筑材料等3-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时,面向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性需求,以获取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为主要目标,建设省级重点研究实验基地体系。
  2.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平台,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建设一批行业性工程技术中心、中间试验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在促进重大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已建技术转移平台挂靠单位的科研院所或大学与企业或行会组织共建,开展以企业或行业重大科技需求为导向的技术转移服务,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网络服务平台和网上技术市场。
  3.建立健全科技创业平台,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群。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各地、尤其是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加强以创业服务中心为重点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坚持综合型与专业型、特定对象型相结合,坚持政府资源与社会力量紧密结合,坚持数量扩张与质量提高相结合,力争到2010年,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70家以上,孵化场地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达到3000家。引导社会资金向创业中心投资,促进创业中心管理与运行体制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创业中心企业化、市场化。
  4.建立健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促进科技资源共建共享。一是加强科技文献资源建设,重点建设外文科技期刊、专利、标准、科技报告等科技文献保障体系,联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省级科技文献中心的科技文献信息系统,提升网络服务功能,建设省科技文献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二是加大重要微生物及病毒资源、亚热带特色植物资源、农业和水产资源的整合力度与开发利用,加强特色种质资源的收集、保藏和利用,建立相应的自然科技资源保障系统及其数字化服务平台。三是加强实验动物法制化管理,健全实验动物质量监测体系和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建设实验动物繁育资源和遗传资源体系,建立实验动物公共服务体系及网络平台。四是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建设若干专业性的省级分析测试中心;对接国家8大区域中心城市大型科学仪器基地建设,发挥“武汉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功能,整合3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信息,建设科学仪器虚拟协同系统,推动大型科学仪器的共享服务。五是建设省基础数据库群及特色数据共享网,以各领域主要专业数据库为节点,建设省科学数据中心。六是开展平台网络环境系统研究开发,建设湖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门户--省科技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形成连接各平台资源信息的统一门户,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共建共享体制机制建设,在充分保障科技条件持有者权益和信息安全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充分共享,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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