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郑州市第十一中学新校区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5〕69号)
郑州市第十一中学:
你校《关于郑州十一中新校区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经与市教育局研究,同意你校新校区宿舍楼收费标准为:六人间每生每期300元。不得收取与住宿相关的其他费用。请你校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2005年秋季入学开始试行,试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