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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郑州第五中学高中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郑州第五中学高中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5〕75号)


郑州第五中学:
  你校《郑州五中关于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研究同意你校高中学生宿舍楼收费标准为:八人间每生每期200元。不得收取与住宿相关的其他费用。请你校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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