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郑州市中牟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5〕78号)
郑州市中牟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申报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郑州市中牟外国语学校是经市教育部门批准、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学校。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办学费用情况,现将郑州市中牟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3000元;
初中每生每年3600元;
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600元。
三、郑州市中牟外国语学校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使用统一票据,学校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代收课本作业本费用(按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独立办学。即必须具备独立的校园、独立的法人、独立的人事管理和经费核算、独立的教学管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按本文规定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