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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集中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集中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6〕7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集中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集中整顿工作方案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完成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的基础上,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进行集中整顿,整顿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卫生问题,坚持集中整顿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企业自律、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行政许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扶持一批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整顿一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使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市食品生产秩序明显好转,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整顿内容
  整顿对象为《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8大类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督促企业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生产条件,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二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购买和使用情况台帐,完善食品生产管理制度;四是强化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用具的监管,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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