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建设。二市四区要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专报、重特大事故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通报等三项制度,明确安全隐患整改和漆划安装、日常维护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经费保障渠道和计划,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专家指导组。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确定1-2名相关的专家,并聘请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相关专家学者,组成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家指导组”,各地也要在2006年上半年相应建立“专家组”,通过市、市(县、区)两级“专家组”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科学指导。从2006年下半年起,全市组织专家指导组每年不少于2次对重点市(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视察指导和评估,视察指导和评估的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4.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二市四区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和“十一五”县区发展规划,在科学、系统地组织交通调查和分析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本地道路交通安全规划。2006年底前,江阴、宜兴二市(县)都要完成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5.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交通。二市四区要根据本地农村道路建设发展实际,鼓励城乡统筹发展公共交通。采取政策优惠、税费减免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制订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改善农村道路出行条件,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家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2006年底,全市通公路的行政村和规划中的集中居住点班车通达率要达到95%以上。2008年底,实现符合通达条件的行政村和居民集中居住点的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
6.完善交通应急救援机制。各地要建立对重特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阻塞、雨雾冰雪等灾害性天气的联动应急处置和快速救援机制。从现场处置、快速救援、绿色通道、疏导分流等方面建立健全各类预案,积极组织演练,达到各部门应急救援力量的有效合成。公安交巡警、卫生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完善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对交通事故重伤员先救治、后付费,不发生因支付费用问题而延误重伤员的救治,降低交通事故死伤比。各市(县)、区要在2006年底前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