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无锡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6〕78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等部门制订的《无锡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八日
无锡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无锡”建设,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决定和
公安部等《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公安厅等《关于印发<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在我市江阴市、宜兴市和滨湖区、锡山区、惠山区、新区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紧紧围绕落实责任、广泛宣传、严格执法、狠抓源头和完善设施五个工作环节,充分依托各级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大力加强县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使我市二市四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社会化综合治理责任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扎实规范,交通安全设施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城乡群众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明显增强,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有序畅通,交通事故总量和重大交通死亡事故量下降。2006年,江阴市、锡山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其中江阴市力争建成全省“平安畅通示范地区”、城区实施创建城市畅通工程A类二等同时达标;2007年,新区、惠山区、滨湖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锡山区建成全省“平安畅通示范地区”,宜兴市城区实施创建城市畅通工程B类二等达标;2008年,二市(县)、四区全部建成“平安畅通县区”,江阴市城区实施创建城市畅通工程A类一等达标,宜兴市城区实施创建城市畅通工程B类一等达标,基本形成我市道路平安畅通整体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