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毛光烈、陈炳水同志在全市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以民为本,求真务实
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陈炳水同志在全市加快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六年五月十日)

  通过全市上下三年的努力,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已经成为我市社会各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城乡绝大多数困难群众都已经得到不同程度的救助和帮扶。2005年全市共支出最低生活保障等各类困难救助资金3.57亿元,帮扶困难群众97.11万人次,其中低保对象共51954户75075人,支出低保资金9598.4万元,城市低保对象年人均救助2242.4元,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救助1068.9元;元旦、春节期间“爱心帮扶行动”支出帮扶资金660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5万户30余万人次;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8.74万人,支出资金938.0万元;救助患重大疾病困难对象13374人次,救助资金3575.56万元;对城区2360户困难家庭实行住房减免和补贴并推出了400套经济适用房;帮助6.9万名失业人员(其中低保等困难人员就业1.8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5764个,全部用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此同时,司法、广电、文化、城市公用事业等专项救助都取得明显实效。
  一、三年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回顾
  (一)为民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牢固确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市委、市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高度出发,重视和推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把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六大联动”和建设“平安宁波”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把最低生活保障、五保集中供养等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列入市政府的实事工程。2005年5月14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就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提出了指导性原则、方针和措施。新一届政府把“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作为施政履职的准则之一,巴音书记多次就社会救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毛市长,经常听取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各地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和支持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党政一把手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协调解决社会救助的重大政策和体制问题,作为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全市情况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重点加强的工作领域,成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方向;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乡一体、标准有别”全覆盖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的医疗救助理念得到了确立;帮助就业、住房解困、帮困助学等专项救助全面展开,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二)制度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2003年以来,紧紧围绕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加强公共服务,解四难、创四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低保失业人员再就业补充规定》、《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20多个政策文件,市级有关部门随之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救助政策,这些帮扶措施涵盖了基本生活救助、养老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司法援助、社会互助等各个方面,初步建立了帮扶领域多、覆盖范围广、内容丰富的新型社会救助政策体系。这些政策中,许多是社会救助领域自主创新的,有的还得到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十分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充分考虑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和不同困难群众之间的福利均衡问题,积极为困难群众解难排忧。慈溪市从实际出发、从困难群众需要出发,积极探索构筑社会困难群众帮扶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各项救助工作,慈溪市将在这方面作典型发言。随着一系列的政策的推出,我市城乡各类困难群众已经基本纳入了社会救助范围,实现了“四个转变”:救助对象从最困难的低保家庭逐渐向城乡低保边缘人群、各种特殊困难居民转变;救助形式从传统的临时应急救助向经常性、规范性救助转变;救助内容从单一的生活救助向改善生活、帮困助医、帮助就业、住房解困、帮困助学等方面转变;救助管理从静态、被动救助向动态、主动的管理模式转变。三年来实践证明,我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从政策和制度上有所创新,是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为我市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及“文明城市”创建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帮扶资源进一步整合,困难群众救助更加及时公正。我市在社会救助领域逐步建立了以政府救助为主导,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室为支撑,整合各部门、社会群众团体的救助资源,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统一平台、统一程序、统一救助标准的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机制已经建立。一是组织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和健全。从市到县(市)、区都建立了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救助政策,督促救助行为,起到了统一协调、总揽全局、整合资源、均衡救助、监督落实的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和健全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制度,协调和组织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二是基层管理平台基本建立。2003年5月,市政府转发了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的试行办法》,对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完善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构作了具体的规定。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的要求,我市率先在城区建立基层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机构,街道设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社区设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并逐渐向乡镇、农村延伸。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148个街道、乡(镇)和3008个社区(村)已建立了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配备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165人,社区(村)专(兼)职2690人。三是社会力量帮扶更加有序。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全市2.8万余名党员干部与1.5万多个困难家庭建立了结对帮扶,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各地还充分利用我市民营经济比较发达、民间组织比较活跃的优势,积极支持发展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贫帮困活动。1998年9月至今,全市已经建立慈善组织16个,绝大部分街道、乡镇也建立了慈善联络站或爱心站,市和县(市、区)两级慈善机构已累计募集资金5.8亿元,受助人数19.7万人次,救助支出1.84亿元。各地相继推广和建立了“爱心超市”,全市已经建立54个“爱心超市”,累计接收捐赠物资价值达455.1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2万人次,营造了帮助困难群众、关心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