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一)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落实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着重落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逐步形成全市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逐级明确打假目标任务,构筑覆盖辖区的打假网络,建立打假形势分析制度,有效预防和打击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造假事件,对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迅速依法查处。树立“亲商”、“安商”和“富商”理念,做到“打”与“扶”,“治”与“理”的结合。积极推进企业合法生产、诚信经营,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增强全市服务业综合竞争力
(一)实施服务业名牌战略。引导服务领域各行业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上市、重组、加盟等方式形成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大型服务业龙头企业和跨地区发展企业,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业名牌企业,加大旅游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扶优扶强,扶持发展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传统服务业老字号品牌,发挥名牌企业的聚集效应、规模效应、管理效应和品牌效应,促进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开展“标准提升质量”行动。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新兴服务业,改造传统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快服务标准化的步伐,加强宣传、引导和推动,重点加快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与技术服务、科技与信息服务、旅游、餐饮等领域的标准化进程,加快重点服务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继续开展服务行业社会满意度调查和服务质量奖的评比,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加强公共标志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
六、创新工程管理模式,提高全市工程质量
(一)加大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继续贯彻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逐步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工程质量。